申报条件: 1.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有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、组织机构和章程;2.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和工作场所; 3.在申请之日前三年,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《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》的记录; 4.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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